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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婚前財產怎麼界定?

一、離婚婚前財產怎麼界定?

離婚婚前財產怎麼界定?

對於婚前財產來説,婚前財產如果達到婚前財產的認定標準,就可以被認定為婚前財產,對於婚前財產來説,婚前財產的認定標準往往關係到婚前財產的一個有效性,如果沒有被認定為婚前財產的話,往往是不能夠被法院所承認的。

夫妻婚前財產是在登記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所以區分夫妻婚前財產的重要標準就是看財產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後。這裏的取得是指取得財產所有權。而不是實際佔有。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四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係,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對方隱匿財產怎麼辦?

一旦對方接到了法院傳票,很多當事人擔心對方開始隱匿家庭共同財產,其實這個擔心並不是多餘的,幾乎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案件都會涉及到一方涉嫌隱匿財產的情況。

因此,防止對方隱匿財產,應當提前準備。比如,在起訴前,就將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收集好,或請朋友做見證證言,兼採用影像取證技術。另外,對於銀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法院調查或律師出具調查令調查,一旦查出財產下落,可以視情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等。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當事人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在結婚後,夫妻之間的財產大多數都是成為了共同財產,但是夫妻在結婚前也是有一定的財產的,如果不弄清楚什麼是婚前財產,可能就會在婚後關於財產問題發生糾紛,我們一定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財產權益的,遇到無法處理的問題的是可以聘請專業的律師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