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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商品房只能離婚後更名嗎?

按揭商品房只能離婚後更名嗎?

一、按揭商品房只能離婚後更名嗎?

不是,按揭的房產應該解除抵押後,才可以進行相關的更名辦理。相關的當事人員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將自身的房屋的貸款償還後,才可以到相關的房產部門進行相關的更名辦理,對自身的房屋進行保護。具體更名過程如下:

1、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户給原夫妻其中一方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過户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户方繼續繳納按揭。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户給另一方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户。

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户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過户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户手續。

二、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所以雙方如果是離婚之後存在着一套按揭商品房,但是具體按揭商品房的歸屬已經確定,那麼想要對該按揭商品房更名,也就只能夠在解除抵押之後。並不會因為雙方離婚就能夠馬上更名,只要是雙方的抵押沒有解除,那麼商品房就不能夠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