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調查是結婚的必要前提嗎?
近些年來,隨着我國離婚率的日漸上升,許多人在結婚前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焦慮,為了解決這種焦慮,結婚調查這個詞出先現在了我們的視野之中,為了保證自己婚後生活的幸福,我們到底要不要徹底瞭解即將結婚的對象呢?婚前調查是結婚的必要前提嗎?下面,我們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婚前調查是什麼?
婚前調查主要是指通過當事人自己、親屬或委託律師對結婚對象進行全面調查的一種方式。首先我們要強調的是,所有調查必須基於合法的基礎上進行,一切非法的調查都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二、婚前調查的內容
常見的婚前調查主要是以下三個方面:
1、個人基本信息調查
(1)身體狀況:有無精神病史、有無嚴重疾病,有無生育史,是否不能生育,有無家族遺產性疾病。
(2)教育狀況:主要對真實性進行調查,包括最高學歷、學位、是否有海外留學背景、教育獎懲記錄。
(3)工作狀況:工作經歷、目前任職所在單位及職位,工作獎懲記錄。
(4)婚戀狀況:婚姻狀況,是否有離異或喪偶,或婚姻無效記錄,與之前戀人是否仍有感情或金線糾葛,是否有婚生或非婚生子女。
(5)家庭狀況:家庭成員構成,以及主要家庭成員工作及收入,個人有無需要撫養的人,個人有無收養的子女。
2、個人品行調查
(1)違法狀況:有無行政違法、刑事犯罪記錄。
(2)失信狀況:是否因失信被行政機關或工作單位處理過,是否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多次因違約、失信被人起訴,是否因失信被徵信機構列為信用等級較差。
(3)評價狀況:同事、同學、親友、社會對其評價,特別是負面評價。
(4)獎懲狀況:是否因品行方面受到過獎勵或懲處。
(5)不良狀況:是否有不良行為,比如婚外情、賭博、酗酒、虐待家庭成員。
3、個人財產調查
(1) 房產狀況:名下有無房產,或現居住房產是否為被調查人單獨所有或共同所有
(2) 投資狀況:是否有投資企業,對外經營,擔任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3) 收入狀況: 是否有工資、獎金以外收入,比如股票、債券、勞務報酬、知識產權收益。
(4) 債務狀況:是否對外負有債務或為他人提供擔保,債務的原因,比如借貸,賭博、侵權、違約。
(5) 債權狀況:是否享有債權,包括到期債權、預期債權,債權形成的原因。
三、婚前調查的手段
婚前調查常見的手段主要是以下幾種:
1、當事人或相關人員陳述
通過當事人或相關人員的陳述,可直接獲取有關信息。優點:獲取簡單,快捷。缺點:真實性不強。
2、檢索公開數據
通過有關部門對外公開的數據進行檢索,比如學信網、裁判文書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網、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特種行業人員信用公開網。優點:真實性強。缺點:檢索耗時長。
3、向有關部門申請查詢
通過向有關部門申請可供對外查詢的數據來核實調查信息,比如以房找人。優點:真實性強。缺點:手續複雜,可查詢範圍較小。
綜上所述,如果結婚前對結婚有所顧慮,那麼,為了解決結婚的後顧之憂,那麼合法的婚前調查是有必要的,不過,所有感情的基礎都來源於信任,並不是要將對方的所有都進行調查,因此,婚前調查是結婚的必要前提與否,可以根據個人情況而定,以降低自身對大風險為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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