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財產分割證明怎麼寫?
一、根據法律規定財產分割證明怎麼寫?
根據法律規定財產分割證明寫一下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的名稱,還有就是雙方當事人所作出的一個具體的約定,離婚時財產明細清單,主要是就離婚雙方當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財產所列的清單,包括家用電器、傢俱、私家車、私有房產、珠寶首飾及其它財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時,法院會給當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財產清單表,包括財產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項內容。列明財產名稱,數量、規格、價款等即可,沒有固定的格式,可以陳述,也可以列表列出。
1、首部。
(1)標題。應寫明“協議”或“分單”、“分產契約”。
(2)當事人身分的基本情況。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
(2)具體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約人、見證人分別簽字、蓋章,並註明立約的時間。
二、簽訂離婚財產協議後反悔怎麼辦?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這些規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訴訟離婚而言,司法解釋一的第三十一條規定 “出現《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情況的,訴訟時效為兩年”。但如果在協議離婚中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就不應當適用“兩年”的時效規定,而應適用司法解釋二的第八條和九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和“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訴訟時效為“一年”的規定。
三、辦理離婚財產分割公證注意什麼?
1、區分被分割的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對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已有之份額進行分割;對共同共有的財產,由當事人自由進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佔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後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採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應保留其應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遺產受益人蔘與分割;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夥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夥關係或其他合作關係終止的證明;
在日常生活當中,大家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的話,是非常的有爭議性的。但實際上現在很多的人員他們都是和平的分手,所以關於離婚的財產都是可以做出一定的協商的規定的,如果説需要列舉出來相關的證明,還是需要有人員的簽字蓋章或者説是單位的蓋章。
-
新婚煙法離婚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買彩票中的獎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婚姻中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共同支配、知情的權利,所以如果是在婚後買的彩票中獎了,所獲得的收益也是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滿足以下情況的為夫妻共同...
-
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
一、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並結合審判實踐,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應當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1.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一方結婚以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具體來説一是各種收入,例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
-
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有哪些方法?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佈替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節錄)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