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嗎?
一、夫妻間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嗎?
可公證,可不公證。
二、夫妻財產公證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書;
(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
(3)有關的財產證明;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是什麼?
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與其他的協議書並沒有多大的區別,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與普通的協議書標準格式相同。如,
1、首部要寫明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
2、正文要寫明想進行約定的婚前、婚後財產的範圍、名稱、數量、種類等,並對上述財產的歸屬及使用作出約定。同時也可以約定婚前財產婚後處分產生的收益如何分割。
3、最後,在落款處,男女雙方需簽字認可,並寫上籤訂協議的時間。
實踐中,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先空着,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的面前簽字確認。
以上就是標準的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需要的標準格式。下面,為您提供一份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範文,希望可以給您提供到一點幫助。
四、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範文
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證號、籍貫、職業、住址、聯繫電話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證號、籍貫、職業、住址、聯繫電話等
甲乙(夫妻)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特對雙方各自財產歸屬做出約定,並進行公證:
第一條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前及婚後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等)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後)財產: (財產清單)。
(2)女方婚前(後)財產: (財產清單)。
第二條各自名下財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與對方無關。
第三條雙方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第四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債務人有讓債權人知道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如債務人未履行該義務,導致法院判定本協議另一方替債務人償還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該債權轉給償還方。
第五條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個人特有財產,為該方自己所有。
第六條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第七條本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夫妻財產協議並不需進行公證,只要夫妻雙方在上面簽字即可產生法律效益,但是為了日後離婚產生財產分割的相關問題可以到公證處去進行相關的公證,如果有公證的話,在法庭上是有絕對法律效益的。所以最好還是去當地公證處去進行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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