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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抵押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依據是什麼

確認抵押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依據是什麼

一、確認抵押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等的規定,結合現實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夫妻共同房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情形認定: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二、離婚後未還完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户嗎?

事實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辦理的手續是十分複雜的。

由於用於買賣的房屋還處於抵押的狀態,雙方的交易一段時間內可能不能完成,而雙方已經達成了買賣的意向,為了避免房屋交易條件具備時賣方不出售房屋或買方不購買房屋,可由雙方訂立締約定金合同。

1、締約定金合同的意義在於,當滿足合同約定的締約條件時,雙方應當訂立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並按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否則,收取定金的一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得索取定金。

2、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房產證都是押在銀行的,不可能過户的。如果你們協商好了房子歸你,準備由你還清剩下的貸款,可以諮詢一下能否把你的名字加上。

可行的辦法是這樣的:先到原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一般在銀行成功受理後,會告訴你具體的扣款時間,借貸人需要在銀行通知的扣款時間前將足夠的貸款餘額存進原供款存摺或帳號上,一般還清貸款後一個月左右即可取回房產證原件(緊記必須在房管局塗銷抵押登記),即可辦理後續的過户手續。

事實上,處於抵押登記狀態當中的房產,就算確認了是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實質對房產進行分割,因為會影響到抵押權人的合法利益。房產處於抵押狀態當中的這種情況多見於離婚的時候房貸還沒有還完,要分割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建立在銀行同意變更貸款人或者還完貸款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