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把握的要點有哪些
現實中,夫妻不管是通過怎樣的方式離婚,在有共同財產的情況下都是會涉及到對財產的分割的。而此時雙方肯定都想盡力爭取財產,這其中就有一些需要把握的要點了。那到底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把握的要點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離婚財產分割把握的要點有哪些
(1)、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如沒有與其他家庭成員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其他家庭成員財產區分,然後再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區分開來。對究竟屬於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可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程序。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顧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顧困難一方和無過錯一方利益;四是對盡家庭義務和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義務較多的一方予以補償;五是約定優先於法定;六是方便生產、生活、學習和工作,利於發揮財產價值;七是不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不侵犯國家、集體和第三人財產利益的原則。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怎樣?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此項原則根據地區的實際操作不同,沒有明確的定論。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認可此項分割標準。
以上就是對離婚財產分割把握要點的介紹,要是夫妻是協議離婚的話,則可以自由協商確定財產分割,但如果是訴訟離婚,那麼此時法官就需要遵循上述財產分割的原則進行處理了。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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