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怎樣的,具體包括哪些財產?
在生活中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為夫妻雙方所共有的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領取結婚證起,到一方死亡或離婚時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介紹。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4、夫妻取得的共同債權。
六、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以保持原狀為原則,價值懸殊時需要補齊差價。但是,如果雙方有約定,則遵從約定。
七、軍人部分復員費、轉業費
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軍人的醫療費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在離婚時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八、禮金
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九、約定不明或無法查實的財產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不明的,視為夫妻共同所有;難以查實確定財產所有權性質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舉證不能,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注意:修訂後的民法典已經否定了婚前財產經過5-8年轉化為共同財產的規定,因此,婚前財產無論經過多長時間也不能自動轉化為共同財產了。
生活中,尤其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界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很有用處的,因為夫妻離婚分割財產時只能分割其中屬於共同財產的部分。以上的這些財產,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
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有哪些方法?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佈替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節錄)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
-
口頭贈與房屋有效嗎?
父母贈與房屋給子女的情況十分常見,通常雙方會直接在口頭上説明贈與的情況,沒必要簽訂合同。但是如果父母和子女雙方或是和另外的兄弟姐妹出現了矛盾,就會對之前口頭存在的合同產生糾紛。那麼這時沒有具體書面合同的贈與關係是否有效呢?根據法律的規定,合同不僅僅是...
-
離婚房產歸子女所有可以嗎?
一、離婚房產歸子女所有可以嗎?只要雙方都同意的話離婚房產可以歸孩子所有。父母將所購房屋,無償登記給未成年子女,實際上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且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為實際交付履行,贈與關係成立。“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
-
離婚時候財產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則?
一、離婚時候財產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