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構成要件包含哪些內容
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三:
(一)為他人管理事務。管理他人事務,就是為他人進行管理或者服務。
(二)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簡稱管理意思,是構成無因管理的主觀要件。
(三)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是無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條
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
合同成立的有效條件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合同成立的條件如下: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
-
附條件的欠條有效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附條件的欠條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則一般有效的。附條件的欠條其實可以等同於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
-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義是什麼
律師解答:合同欠缺一定的要件而不生效。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當事...
-
臨時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臨時合同受法律保護。臨時合同儘管是雙方根據目前情況暫定的適用性合同,但根據相關合同法規定,只要合同是經過雙方協商共同簽訂,出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臨時合同,只要遵守誠信、公平、互利的原則,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他人利益,同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