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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紀合同與居間合同的區別有什麼

紀律契約和中介契約與商品經濟的發展有着密切的聯繫。我國《民法典》規定了跨領域合同和中介合同的規定。居間人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向承包人提供媒介服務向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兩者的區別主要有:辦理的範圍不同。在中國,紀檢業務主要包括辦理貨物買賣、寄售商品和證券買賣等。紀律行為是買賣動產、有價證券等商業行為。中介的業務範圍較廣。除法律禁止的事項和國家管理的重要生產資料和部分生活資料不得退出市場經營活動外,還可以提供中介服務。合同的目標是不同的。所謂標的,是指合同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合同的主體是接電話的人為委託人進行一定的法律行為。居間人合同的主體是居間人為委託人履行一定的契約。

行紀合同與居間合同的區別有什麼

與第三人的關係是不同的。 取得報酬的時間不同,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條和第九百六十三條分別規定了代理人和中介人索取報酬的權利。 必要費用的負擔是不同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條?【定義】旅行社合同是旅行社以自己的名義向客户支付旅遊業務費用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定義】居間人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標籤:行紀 居間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