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串通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怎麼處理?
一、惡意串通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怎麼處理?
惡意串通確認合同效力糾紛一般情況下就可以認定是無效的,惡意串通使之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為牟取不法利益合謀實施的違法行為。惡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兩個特徵:
1、當事人雙方是出於故意。
因惡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當事人都是故意的,這種故意的本質在於通過損害他人的利益來獲取自己的非法利益。當然因惡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為人已經或必然獲得了非法利益為必要條件,只要的惡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認定。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因惡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當事人的故意,例如當事人的代理人於對方當事人或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串通危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訂立合同,就不應認為是當事人的故意。代理人的故意足以構成惡意串通。
2、惡意串通的合同是為牟取非法利益。
當事人訂立惡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取得非法利益。這種非法利益可以又不同的表現形式。例如在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之間串通,壓低標價;在買賣中,雙方抬高貨物的價格以獲取賄賂等。
二、惡意串通的合同效力如何
惡意串通的合同一般都損害了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情節惡劣的違法行為。由於這種行為是由於雙方相互勾結在一起,共同損害第三者的利益,因此這種合同在被確認無效後,在處理上不是一方賠償另一方的損失或者互相的賠償損失,而是則由有關國家機關依法收繳雙方所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1、《民法典》規定:
(1)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2)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應當受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或者第三人。
2、民法典規定: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
在當代社會簽訂合同的時候,必須是基於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且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不能夠侵犯到他人的利益,雙方當事人存在惡意串通,那麼就會導致合同及時已經簽訂,也沒有發生法律效力。到人民法院來確認合同效力的時候,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
民法典中贈與合同簽訂後可否撤銷
一、民法典中贈與合同簽訂後可否撤銷贈與合同想要撤銷必須要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而且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
-
簽訂合同如果違約怎麼賠償處理?
一、簽訂合同如果違約怎麼賠償處理?如果合同違約,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償。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其他損失請求賠償。當事人...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
-
合同法規定違約金需遵循原則是什麼
《合同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在《民法典》中,關於違約金有這樣的規定: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