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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抵銷條件有哪些?

一、合同抵銷最新條件有哪些?

合同抵銷條件有哪些?

(1)雙方互負債務。

債務抵銷是以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為基礎的。如果只有債權或者債務,都不能發生抵銷的效果。

(2)雙方債務均已到期。

債務抵銷的效果是清償債務,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才能行使債務抵銷,否則就是強制對方履行債務。

(3)債務的種類、品質相同。

互負的債務性質和特點要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錢或者其他物品。償還債務的物品質量、規格、等級有差別的,原則上不允許抵銷,但是如果一方主動以自身品質較好的與對方品質較差的抵銷,這種情況是允許的。

二、法定抵銷與約定抵銷的區別有哪些?

(1)抵銷根據不同。

法定抵銷源於法律規定,約定抵銷源於雙方協議。

(2)對抵銷債務要求不同。

法定抵銷要求標的物的種類,任何一方都可以講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而對於約定抵銷,雙方必須協商一致,不能單方抵銷。

(3)對抵銷的債務期限要求不同。

法定抵銷要求雙方債務均已到期。而約定抵銷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進行抵銷。

(4)程序不同。

法定抵銷一方當事人在行使抵銷權的時候,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抵銷不發生法律效力。而約定抵銷只要求雙方當事人意思表達真實。

合同抵消是屬於當事人處分債權的行為。無論採用哪種抵消形式,抵消人都要有行為能力,並對債權具有處分權。

三、債務抵消後需要通知對方嗎?

債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同等數額內互相抵消。

雙方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進行債務抵消時,要履行通知義務。因為債務抵消造成的後果是雙方債權和債務的消滅,雙方債權額相同時,其互享的債權或互負的債務全部歸於消滅,雙方債權額不同時,就其相等額而消滅。

如果單方面將債務抵消後未通知對方,對方誤以為債務仍然存在,於是繼續向行使抵消權一方履行債務,不僅讓對方費時費力還債,還有可能讓對方債權得不到實現,最終結果造成對對方的侵權。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抵銷一定要確定符合條件才能依法的辦理,同時在確定抵銷時一定要獲得雙方的同意,如果是屬於私自的進行抵銷,那麼這種抵銷是不能認定為有效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標籤:抵銷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