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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性質不同不能抵消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合同的性質不得抵銷的情形主要有:

合同性質不同不能抵消的情形有哪些

(1)必須履行的債務不得抵銷。比如應當支付給下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銷工人欠企業的債務。

(2)具有特定人身性質或者依賴特定技能完成的債務不得抵銷。比如根據教學合同,乙校的張老師應去甲校講授數學課一個月,而甲校的李老師也負有在乙校講授一個月數學課的義務,講課報酬相同。雖然是同種類債務,時間、報酬都相同,但由於張、李二人的講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雙方的講課債務不能抵銷。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必須以意思表示為之,該意思表示以通知對方時發生效力,對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通知到達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抵銷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附條件的抵銷只有在條件成就時才能實行,而條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抵銷在期限尚未到來時也不能實現。抵銷附條件和附期限,使得抵銷不確定,不符合設立抵銷制度的目的,並可能損害一方當事人的權利。

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債務,當事人不得通過協議抵銷。比如,《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不得將債務人的生活必需費用用以抵銷債務。

抵銷,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各以其債權充抵債務的履行。

抵銷因其產生的根據不同,可分為法定抵銷和協議抵銷。法定抵銷,指法律規定抵銷的條件,具備條件時依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發生抵銷的效力。

法定抵銷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互享債權

抵銷發生的基礎在於當事人雙方既互負債務,又互享債權,只有債務而無債權或者只有債權而無債務,均不發生抵銷。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一般因兩個法律關係而發生,但也不排除當事人雙方基於多個法律關係而累計的對待債權債務。比如,甲欠乙建設工程款200萬元,乙第一次向甲購貨欠款150萬元,第二次購貨欠50萬元。甲可以以乙兩次共欠其的200萬元貨款債權,抵銷其欠乙的200萬元工程款。

2.雙方債務均已到期

抵銷具有相互清償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屆至時,才可以主張抵銷,否則,等於強制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犧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況下,未屆清償期債權可以視為到期債權,依法抵銷。比如我國破產法規定:“破產宣告時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的債權,但是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

3.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

種類相同,指合同標的物本身的性質和特點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錢,或者交付同樣的種類物。品質相同,指標的物的質量、規格、等級無差別,比如都是一級天津大米。債務種類品質不相同,原則上不允許抵銷。債務的標的物品質種類相同還表明,用以抵銷的債務應當是物而非行為,因為行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質,不具有可比性,很難使雙方債權在對等額內消滅。

綜上所述,這個合同抵消也就指當事人雙方都互負債務並且各以其債權來充抵債務的履行,但不是説所有情況都可以發生抵消的,抵消也分為這個法定抵消和協議抵消也就是根據這個合同的性質來進行抵消,多數都和債務有關係。

標籤:抵消 性質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