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怎麼清算資產
公司企業破產財產分配程序如下:
1、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由清算組提出,經全體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2、破產財產分配的次數,原則上一次性分配結束,也可以採用多次分配的形式進行;
3、破產分配方案的主要內容:可供用於破產分配的財產總類、總值,已經變現的財產和未變現的財產;債權清償的順序、各順序的種類和數額,其中應包括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和破產企業所欠税款的數額和計算的依據,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企業破產,應當説明職工安置費的數額和計算依據;破產債權總額和清償比例;破產分配的方式、時間;對將來能夠追回的財產擬定進行追加分配的説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八十九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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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重組是什麼
律師解析:破產重組是指,在公司宣告破產前,法定資格的股東可以申請公司重整,給公司一個自救的機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提出重整的方案。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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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可以免除債務嗎?
律師解析:破產不能免除債務。一、法人破產後以破產財產承擔債務,優先償還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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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公告登報之後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登報發出清算公告後仍在清算期間,企業存續,可以經營但僅可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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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時債務償還順序是會如何的
律師解析:1、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2、再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3、其次清償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4、最後清償的是普通破產債權。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