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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章銷燬需要哪些手續

公司法人章銷燬需要哪些手續

公司法人章銷燬需要哪些手續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印章停止使用後,使用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將印章全部交回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封存;

逾期不交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予以收繳。上級主管部門或登記管理機關對交回和收繳的印章要登記造冊,並於十日內送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對交回和收繳的印章,需預存兩年,無特殊情況的,預存期滿後予以銷燬。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1、攜帶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到工商局申請註銷原公章,寫明原因;

2、找刻印公章的公司,攜帶工商局開的證明,刻印公章;

3、拿到新的公章後,需要去工商局註冊登記,新的公章方可具有法律效益。

如果是按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公司註銷後,印章不回收,由股東自行處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業法人,辦理註銷時印章應當交回工商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燬,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企業註銷時,原公章是由制發機關制發的,交由制發機關銷燬,沒有制發機關的,企業可自行銷燬。公安機關不受理註銷企業的公章銷燬。

財務專用章壞了、變形、開裂除了會影響蓋印質量,還會跟銀行預留印鑑不一致,用壞了財務章去銀行辦理業務,銀行會拒絕辦理一切業務,那您就需要新刻財務章與辦理財務章更換備案,然後再去銀行請示更換預留印鑑。

銀行預留印鑑有: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這些印章壞了都需要申請辦理更換手續。

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壞了申請更換手續,前提是您的公章、財務章、合同章已經在公安局備過案。

如果這些印章沒有備案是不能辦理正規的更換手續,只能按新印章來辦理公安局備案。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公司法人章銷燬的手續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性質而判定。根據《公司法》所建立的公司,應該由公司負責人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和身份證以及工商局所開證明等相關材料去當地工商局申請註銷。以上即為公司法人章銷燬的大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