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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債會追究股東嗎?

一、公司欠債會追究股東嗎?

公司欠債會追究股東嗎?

公司欠債,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追究法人個人財產抵債的,法人如果是公司股東的話,以其個人出資額或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如果一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的債務一般是由公司的財產獨立承擔責任,但要是公司股東、高管等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那麼其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對於公司的債務,按公司法及相關法學理論原則的規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於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後,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

二、公司股東享有哪些權利?

1、決策表決權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

2、選舉權

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3、收益權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資產。

4、優先權

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綜上所述,公司對外欠債,屬於公司債務,要用公司財產承擔,不能追究股東,讓股東清償。作為出資股東,只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出資額,公司有債務的,不可以用股東個人財產抵扣。如公司破產清算,股東可以提出保全要求,參與清算財產分割。

標籤:欠債 追究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