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產了債務怎麼辦
1、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也就是説,有擔保的,可以優先受償)
2、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對於普通的企業債務,如果在上述第一點與第二點支付後,還有剩餘的,則對於欠款按照比例償還,如果不夠償還的,那也不需要再償還了)
3、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管理人在最後分配完結後,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並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如果企業沒有財產可分配的,不需要償還了)。
所以,因為是有限責任,説的是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企業承擔的是無限責任,所以企業破產,不需要股東拿自己的錢出來還債的,現在的電影電視劇很多都是企業破產了,老闆的房子、車子、存款都會被凍結用來還款,都是錯誤的。所以,如果企業還有錢,那麼償還,如果沒有錢了,就不需要償還了,對於債權人而言,就是損失了,這也是企業的經營風險。
綜上所述,有限公司破產之後的債務是依靠清算程序中的清償順序來進行的。要依照相關的法律常識固定,依法對有優先清償權利的優先清償,在優先清償和共益債務之後按規定順序清楚,最後無財產可分配的,就直接終結破產程序了。更多公司破產了債務怎麼辦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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