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社會利益增加股東財富會承擔法律的責任嗎?
一、損害社會利益增加股東財富會承擔法律的責任嗎?
是會承擔的,只要他人的利益受到了損害還會承擔相應的損失。
企業是社會的組成部分,社會利益高於企業利益,企業利益必須服從屬於社會公共利益,維護社會利益也是維護企業利益的基礎。但是,企業利益關係到每一個企業員工的利益,面對企業利益的損失,企業員工尋求法律的保護是合理的。維護企業的利益不僅關係到企業的發展,還關係到企業的穩定,直至整個社會的穩定。從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發,政府公共管理部門和司法部門應當在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地維護企業的合法利益。在這起城牆與圍牆的社會利益與企業利益衝突之中,正是因為企業投訴無門,或者投訴失當,而沒有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應有的補償。從維護社會穩定角度出發,作為與此相關的執法機關,應當幫助企業找出路,指導和支持他們正確地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企業也要找準真正侵害自己利益的主體,尋求法律的支持。而不是用不理智的行動,來對抗法律的約束。只有這樣企業利益才有可能與社會利益真正協調統一起來。
二、利益相關者股東財富最大化的優缺點
1、優點:
股東財富最大化有其積極的方面:
第一,概念清晰。股東財富最大化可以用股票市價來計量;
第二,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
第三,科學地考慮了風險因素,因為風險的高低會對股票價格產生重要影響
2、缺點:
⑴它只適用於上市公司,對非上市公司很難適用。就中國現在國情而言,上市公司並不是中國企業的主體,因此在現實中,股東財富最大化尚不適於作為中國財務管理的目標;
⑵股東財富最大化要求金融市場是有效的。由於股票的分散和信息的不對稱,經理人員為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可能以損失股東的利益為代價作出逆向選擇。
⑶股票價格除了受財務因素的影響之外,還受其他因素的影響,股票價格並不能準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所以,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受到了理論界的質疑。
綜合上面所説的,股東的財產是可以進行增加的,但在增加的同時也只能以合法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如果在建立傷害國家或者是個人的利益上而進行處理的,那麼就一定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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