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併後怎麼辦
新《公司法》關於公司吸收合併的規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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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什麼情況下會被併購
律師解析:在下列情況下,企業可以強制被收購:其一、投資者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股達到30%;其二、投資者選擇繼續收購。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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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兩種形式有哪些
公司分立指一個公司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通過股東會決議分成兩個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為新設分立和派生分立兩種。1.新設分立,又稱解散分立。是將被分立企業分設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被分立企業依法註銷。2.派生分立,又稱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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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標的是什麼
看情況:一、股權併購標的是目標企業的股權,是目標企業股東層面的變動。二、資產併購標的是目標企業的資產如實物資產或專利、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並不影響目標企業股權結構的變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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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如何承擔責任,分公司在案件糾紛中的訴訟地位
對涉及分公司的訴訟地位和民事責任承擔,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對於分公司已不存在,或關閉、或撤銷的情況,其民事責任承擔能力消亡,不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但其權利義務應由其開辦、設立的總公司直接行使或承擔。此時應以總公司為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