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購公司如何談判
兼併收購2.41W
談判是併購的重要環節,談判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併購價格和併購條件兩個方面,俗稱“賣方的價格、買方的條件”,價格和條件因為合併交易的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從而適用不同的戰略和戰術。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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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司兼併
我們經常聽説公司兼併,那麼公司兼併是什麼呢?它和公司的合併分立是一樣的嗎?小編將在本文為您講述關於公司兼併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企業兼併的規範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企業兼併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兼併辦法)第1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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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成立後財務要做什麼
一、負責記好行政方面的財務總帳及各種明細帳目。手續完備、數字準確、書寫整潔、登記及時、帳面清楚。二、負責編制月、季、年終決算和其他方面有關報表。三、協助經理編制並執行全院預算。四、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規定或不合格的憑證應拒絕入帳。要嚴格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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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購員工怎麼辦
公司被收購,原來的勞動合同應該繼續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給該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不繼續履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工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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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誰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