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重組委員會的組成規定是什麼?
一、組織由來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是為了保證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提高併購重組審核工作的質量和透明度,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發行審核委員會中設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並制定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
二、組成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
第二章 併購重組委的組成
第五條 併購重組委由專業人員組成,人數不多於35名,其中中國證監會的人員不多於7名。
併購重組委根據需要按一定比例設置專職委員。
第六條 中國證監會依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行業自律組織或者相關主管單位推薦、社會公示、執業情況核查、差額遴選、中國證監會聘任的程序選聘併購重組委委員。
第七條 併購重組委委員每屆任期2年,可以連任,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4年。
第八條 併購重組委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忠於職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二)熟悉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業務及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三)精通所從事行業的專業知識,具有豐富的行業實踐經驗;
(四)沒有違法、違紀記錄;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併購重組委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應當予以解聘: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的;
(二)未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勤勉盡職的;
(三)兩次以上無故不出席併購重組委會議的;
(四)本人提出辭職申請,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
(五)經中國證監會考核認為不適合擔任併購重組委委員的其他情形。
併購重組委委員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屆滿的限制。併購重組委委員解聘後,中國證監會應選聘增補新的委員。
第十條 中國證監會組織設立併購重組專家諮詢委(以下簡稱專家諮詢委),專家諮詢委的具體組成辦法、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另行制定。
上市企業的併購重組行為應關乎社會各界利益,容易產生舞弊等行為,因而必須有專門組織對其進行監管,由此,併購重組委員會應運而生,可謂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該組織的任職人選也十分嚴格,本文中已做説明。如果大家依然對相關知識有疑問,可以登錄本站網進行諮詢。
-
公司合併方式有哪些
合併的方式有:1、控股合併,指合併方或購買方在企業合併中取得對被合併方或被購買方的控制權;2、吸收合併,合併方在企業合併中取得被合併方的全部淨資產;3、新設合併,與合併的各方在企業合併後法人資格均被註銷,重新註冊成立一家新的企業。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
-
符合企業改制重組有哪些條件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
-
有限公司改制流程是什麼?
一、有限公司改制流程是什麼?(1)改制重組準備階段①改制企業擬定改制目標、發展方向和業務規劃;②各中介機構進場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改制企業的歷史沿革和產權構成,業務和資產結構,經營和財務情況,業務和市場規劃,以及土地、房產等資產的權屬情況...
-
改制重組税收政策
由於這些企業千差萬別,我們通常把對企業的改制重組方式分為:整體改制和部分改制。整體改制是指以企業全部資產為基礎,通過資產重組,整體改建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規範的企業。部分改制是企業以部分資產進行重組,通過吸收其他股東的投資或轉讓部分股權設立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