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訟律師代理合同怎麼寫?
委託人(客户):
受託人(代理人):
鑑於:
a)客户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委託代理人代理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
b)代理人願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接受客户的委託。
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協議如下:
第1條 代理事項
1.1 由客户委託,代理人代理的事項是:
1.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應成為客户在上述代理事項中唯一的代理人。
第2條 委託權限
2.1代理人接受客户委託處理第1條事項的權限為:
第3條 事務執行
3.1代理人將指派 律師具體執行第1條約定的代理事項,代理人並將在必要時自行或根據客户要求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工作。
3.2代理人應根據客户的合理指示,依法盡職盡責執行事務,維護客户的利益。
3.3代理人在客户的授權權限內進行代理行為,其法律效果由客户承受。
3.4代理人從收到客户代理費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工作期限,無特殊情況,代理人的工作期限為十五個工作日(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3.5委託代理事項辦理完畢的標準:出具中英文版本法律意見書正式文本(一式三份)。
第4條 費用
4.1客户應按規定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費,計人民幣 元。
4.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客户承擔的費用。
a)辦事費用,將包括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額外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4.3除雙方另有約定,代理人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第5條 費用支付
5.1第4.1款約定的律師費用,客户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以金錢方式支付,或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內將以上費用匯至代理人指定的銀行帳號。
5.2第4.2款約定的辦事費用將由客户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先行預付人民幣 元,第三方費用將直接由客户支付。但代理人有權視具體情況決定墊付或由客户直接支付,對於代理人的墊付費用,客户應在代理人發出帳單之日起3日內支付。
第6條 相互報告
6.1客户應盡其所能,向代理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所有證據或相關資料,並盡力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6.2代理人應不遲延地向客户報告委託事項的最新進展,並提供專業意見供客户參考。
第7條 保密
7.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和信息,應視作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法律要求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7.2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
第8條 爭議的解決
8.1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訴訟。
第9條 期限
9.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一份,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於代理事項處理完畢時終止。
第10條 完整性
10.1本合同構成雙方迄今為止唯一的全部協議,並替代雙方此前達成的任何書面的或口頭的約定。
委託人(客户):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地址:
綜上所述,需要注意的是,為了確保合同的完整性、準確性,客户一定要向代理人提供有效的證據以及相關資料。合同一旦簽訂後即刻生效,該合同兩方各持一份。如果雙方有什麼問題糾紛,一定要及時協商解決好,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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