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到期後佔用費應該怎麼計算
租賃合同到期後佔用費應該怎麼計算
以實際侵權發生的時段內同類地段同類房屋的市場租賃價格來確定佔有使用費能夠起到補足甲因乙之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1.對於乙在合同期滿後佔有房屋的行為既可以違反租賃合同附屬義務為由主張債權請求權,也可以基於侵犯佔有權為由主張物權請求權,無論選擇何種請求權,對於乙的行為均可要求賠償損失。我國合同法和侵權法對於損失的賠償所採取的均是完全賠償原則,本案中對於甲來説最直接的損失就是該房屋進入租賃市場可獲得的租金收益。由於租金是一個變動而非恆定的價格,故以實際侵權發生的時段內同類地段同類房屋的市場租賃價格來確定佔有使用費能夠起到補足甲因乙之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2.履行完畢的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價格雖為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但該表示的效力範圍是有限定條件的,亦即雙方約定的租賃期限內。租賃合同屆滿,雙方基於合同產生的租賃合同法律關係歸於消滅。租賃期限屆滿後若仍適用原租金標準需要甲乙之間存在新的合意,這一合意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在甲乙雙方沒有達成新的合意的情況下,想當然的簡單適用原租金標準來確定房屋佔有使用費的做法違反了公平自治原則。在現今租金價格不斷上漲的形勢下,則有鼓勵侵權,助長不誠信行為之嫌,而在租金價格下降的情況下又是加重了侵權者的責任,也違反了賠償損失以彌補為常態、懲罰為特例的法律規定。
如果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租客還是不搬走,首先可以進行雙方協商,或者是進行續簽合同,如果兩者協商都不一樣,那麼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按照正常的情況,租客還是要支付滿合同期以外的租金。如果租客還是不執行判決可以強行執行。
-
租房合同代理人籤的是否有效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租房合同代理人經授權籤的有效。當事人授權第三人代簽的、或當事人雖不知情但事後仍對該合同進行追認的,代簽的租房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第三人未經當事人的授權用其名義代簽合同,代簽的租房合同對當事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使...
-
商鋪轉讓合同簽訂應該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商鋪轉讓合同簽訂要注意以下事項:1、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2、務必考察店面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阱;3、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
-
買房子房東收了定金違約是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律師解析:交納了定金後房東違約的,房東要承擔違約的責任,承租人可以要求房東返還雙倍的定金。雙倍返還定金的條件:1、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2、必須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3、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有因果關係。4、定金合同合法、...
-
要怎麼中止租房合同?
律師解析:終止租房合同應當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一般情況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隨意終止合同。但在一定條件下,雙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對於承租人來説,為保護自己的權益,應瞭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須具備的條件或理由,其主要包括: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