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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地下人防車位歸屬權如何規定的

新民法典地下人防車位歸屬權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1、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也就説,允許開發商和業主通過約定的方式確定車庫的權屬。地下車庫的產權是否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如有約定遵從約定,沒有約定則根據下文標準判斷;
2、是否計入公攤面積如該地下車庫計已入業主公攤面積,那麼小區業主在購買商品房時,其購買的商品房的建築面積中已包含該地下車庫的面積,此時,地下車庫的產權應屬全體業主所有。如地下車庫並沒有計入公攤面積,則車庫產權歸開發商所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