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新婚姻法第25條

法律1.4W
新婚姻法第25條
請問一下新婚姻法第25條概述是什麼?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這個法條就是保護非婚生子女利益的啊。在婚姻制度下,必然有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之分,而非婚生子女往往遭受歧視和不公平待遇。婚姻法第25條雖然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過現實生活中人們的歧視不會因為這一籠統規定而減少消失。但規定總比不規定好吧?法條還説,生父母應當負擔子女生活費教育費,不正是維護非婚生子女生存權的嘛。 當然,僅憑這一法條遠不能保護好非婚生子女的利益,所以現在有不少法學家倡導引進非婚生子女轉正制度,相信未來會有改善。 以上就是關於新婚姻法第25條的相關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