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出軌與夫妻財產分割有沒有必然聯繫

法律2.46W
出軌與夫妻財產分割有沒有必然聯繫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出軌與夫妻財產分割有沒有必然聯繫
1、如果出軌行為不構成重婚、同居,對離婚財分割產無直接影響。判定出軌行為有沒有構成重婚、同居,是適用離婚損害賠償的重要前提。重婚的情形包括,有配偶者與他人登記結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離婚時,對於配偶方是否有權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一般先要認定出軌行為是否構成同居。然而,在法律上認定同居是比較嚴格的,要求雙方建立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
2、出軌並不導致少分財產。很多人誤以為,出軌方嚴重損害夫妻感情,破壞家庭和諧,具有一定過錯,在離婚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財產。但是法律並未規定過錯方少分或不分財產,所以,出軌並不必然導致少分財產的法律後果。在分割財產時法官或會適當地向配偶方傾斜,但這種幅度一般不會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