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產損失評估
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怎麼評估
(一)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評估的權利人和義務人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四款規定:“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該條規定明確了交通事故中“財產損失評估”是當事人的權利,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只有“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的義務。
(二)評估的時限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三款規定:“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但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章第四節“檢驗、鑑定”中,對於財產損失評估的時限沒有明確要求。
(三)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評估的發起人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二款規定:“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
車險交強險什麼情況下可以報銷
什麼情況下可以報交強險關於“車險交強險什麼情況下可以報銷”的相關解答如下:保險法等相關規定明確了汽車交強險怎麼理賠,即車輛發生事故後,有人身或財產損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要負責賠償。只不過機動車有無責任,賠償限額不一樣。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有責任的賠償限...
-
你好問一下醉駕醉酒駕駛撞死人怎樣量刑
你好問一下醉駕醉酒駕駛撞死人怎樣量刑醉駕酒駕撞人,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
温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醫療人民調解委員會能不能公正處理醫療糾紛1、能的!要相信醫療人民調解員的專業知識與調節能力2、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有着科學、人性、公平性的專業步驟①當醫療糾紛發生後,醫療機構及時撥打相關專線報案電話,由電話中心向當地醫調委轉報案;由醫調委安排...
-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是否屬於民事糾紛要看是何種糾紛,如果是不服拆遷補償與行政機關產生的糾紛就可以認定為行政糾紛,如果是屬於個人與拆遷單位之間產生的糾紛,那麼是可以認定為民事糾紛,這都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