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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分居多久才可以申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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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分居多久才可以申訴離婚?
夫妻雙方分居多久才可以申訴離婚
一、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無論雙方感情不和分居多長時間都是可以離婚的,與分居時間無關;
二、但若一方因感情不和而起訴離婚的,感情不和並且已經分居滿兩年的,經過調解無效後,法院一般會認為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沒有修復的可能,一般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應當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