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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範圍應當如何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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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範圍應當如何擴大
行政訴訟範圍應當如何擴大
(一)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二)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卹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