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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法集資的特徵有

法律2.16W
一般非法集資的特徵有
一般非法集資特徵有哪些,怎樣認定非法集資?
你好,關於一般非法集資特徵的問題,請參考以下內容: 一、非法集資的特徵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二)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三)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四)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五)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六)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七)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八)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九)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十一)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二)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