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子怎樣算自己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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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後買房子算共同財產嗎
第一、在沒有夫妻簽署婚內財產約定的情況下,由夫妻出資,婚後購房,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如果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則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婚後房產的歸屬還有房產的性質,比如是否商品房、福利房、限價房、軍產房、小產權房、宅基地上建房、以及繼承所得的房產等等因素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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