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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得了痴呆可以離婚

法律3.18W
對方得了痴呆可以離婚
離婚期間女方得了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離婚期間女方得了精神病也是可以離婚的。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認自己行為能力的,可以辦理協議離婚,或者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只能到法院訴訟離婚,但是需要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冶不愈的,—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