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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想要孩子撫養權應該做哪些準備

法律2.65W
離婚女方想要孩子撫養權應該做哪些準備
離婚女方想要孩子撫養權應該做哪些準備
離婚想要孩子撫養權的可以蒐集撫養孩子對孩子成長有利的相關證據。如果是女方,可以準備孩子的出生證明等證明孩子不滿兩週歲。也可以證明自己生活水平較高有利於撫養孩子,孩子對方有吸毒、賭博等不良習慣不利於孩子成長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