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登記結婚需要帶的材料

法律7.04K
登記結婚需要帶的材料
登記結婚需要帶的材料
登記結婚需要帶上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現場拍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