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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傷鑑定賠付時用不用儀器

法律2.34W
眼睛工傷鑑定賠付時用不用儀器
交通輕微傷用不用鑑定

根據實際而定,對於輕微傷的認定有:


1、皮下溢血


人體受到撞擊或車輪碾壓時,造成皮下毛細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現塊狀、條狀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種情況:


(1)由於人體被車、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


(2)由於人體被碾壓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皺褶、鈕釦等物的硌墊,出現與硌墊物形狀相似的皮下淤血印痕;


(3)由於人體被輪胎碾壓造成,即常見的輪胎從人體胸、腹、背部軋過後,皮膚出現輪胎花紋印痕,它的特點是傷痕的面積一般不超過輪胎面的寬度。


2、表皮擦傷


主要是由於車、物側面刮、蹭,或車輪制動時輪胎碾壓人體向前推移與地面挫劃而造成人體肩部、肘部、膝部、踝關節及胸部、背部的皮膚擦傷。表皮擦傷往往呈片狀;有時人體接觸地面的沙礫形成散在的擦傷,甚至劃成細溝;有時在擦傷部位出現魚鱗狀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