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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應該如何收購公司股權

法律2.39W
個人應該如何收購公司股權
個人應該如何收購公司股權
公司收購時應當按照收購流程來進行,避免後續發生牽扯不清的債權債務關係。
公司收購流程:
一、收購意向的確定(簽署收購意向書)。
收購股權涉及一系列複雜的法律問題及財務問題,整個收購過程可能需要歷經較長的一段時間,包括雙方前期的接觸及基本意向的達成。
二、收購方作出收購決議。
在收購基本意向確定後,雙方必須為收購工作做妥善安排。如果收購方為個人,由個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三、目標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轉讓股權必須經過公司持表決權股東過半數同意,其它股東對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那麼要順利完成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東必須就上述事實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明確同意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上述股東會決亦是收購和要約的基礎條件。
四、對目標公司開展盡職調查,明確要收購對象的基本情況。
五、簽訂收購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