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和解會產生什麼樣的法律後果
執行和解是指在法院執行過程中,當事人為了更好地解決爭議,自願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依法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義務主體、履行標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內容,從而使得法院無需通過採取一系列強制執行措施來達到執行終結的目的。和解協議一般採用書面方式。執行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執行案件以執行完畢方式結案,申請執行人不得再申請恢復執行。被執行人一方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就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間的規定。
法條鏈接:
《民事訴訟法》第230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應當注意的是,此處的執行和解,必須是為促成案件執行完畢就生效文書確定的執行標的相關內容達成的和解,而非就執行過程中的某一執行行為達成的和解,因為執行權是由國家賦予的強制性權力,法院採取的強制執行行為不會因當事人的意志而更改。從形式上來説,和解協議一般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的,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副本附卷;無書面協議的,執行人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人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具體體現為,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在一定程度上可替代原執行依據,如果被執行人依據執行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則該案即可執行完畢。但執行和解協議並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效力。
-
建築工程付款“背靠背”,能否“靠”得住?
中國法院網訊(劉晴)近日,湖南省華容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依法判決由分包方黎某支付承包方蔡某工程款20萬餘元。黎某於2019年在某環保公司處承接污水管道非開挖工程項目,後與蔡某簽訂《非開挖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將其承接的部分項目轉包給蔡某承...
-
卡丁車誤入停車區撞上隔離台,責任如何劃分?
法院:標識不明、未採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經營者應承擔主責來源:人民法院報李先生在卡丁車館駕駛卡丁車時,不慎撞到停車區與賽道處的隔離台,導致腰椎骨折、腰椎間盤突出。李先生認為場地運營方跑跑公司應當對其受傷承擔全部責任,故訴至法院,要求跑跑公司賠償其各項費用...
-
欠錢不還卻把30萬元股權以0,01萬元轉讓
重慶秀山縣法院:低價轉讓無效,撤銷《股權轉讓協議》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劉洋雷書彥人民法院報訊債務人在與債權人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期間,將自己30萬元股權以0.01萬元轉讓給好友,債權人知道後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股權轉讓協議》,恢復原狀。近日,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
新娘娶進房,媒人扔過牆
福建一男子不滿婚介服務拒付費被判違約來源:人民法院報相親後喜結連理,本是美事一樁,但福建省武平縣的男子小藍卻因不滿婚介公司提供的服務,拒絕支付費用,被婚介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武平縣人民法院審結該起中介合同糾紛案。三十出頭的小藍一直尋覓不到合適的另一半,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