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法律貼士系列 | 05篇:分紅沒有你,擔責衝在前
掛名法定代表人,是指某些企業為了隱藏法定代表人的真實身份、隱瞞關聯交易情況、規避相關法律責任等,將本部參與企業經營的人登記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現實生活中,因各種原因,到其他公司掛名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情況時有發生;但是掛名者往往不知道其中隱藏很大的法律風險,一旦公司面臨法律糾紛或者被採取執行措施等,將會影響掛名者權益。
一、民事責任風險
(一)被限制高消費和限制出行
(二)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企業破產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債務人如果實施了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等行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刑事責任風險
我國《刑法》中,構成單位犯罪的罪名,除了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要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為了避免陷入如此危險的境地,企業家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審慎行使自己的權利,不亂簽字。掛名法定代表人要儘量避免參與公司的實際經營或者在公司決策文件上簽字。
第二,在公司經營狀況惡化的時候,要儘快變更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或者實際控制人不配合,掛名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變更公司登記之訴。
第三,做好相關證據、文件的留存工作。掛名法定代表人若向免於承擔責任,則需儘可能舉證證明自己僅是“掛名”的“台前人”,真正的法定代表人另有其人。
由於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門面”人物,一旦公司出現不良狀況,首當其衝的就是法定代表人。因此,擔任掛名法定代表人之前要三思而後行,不然極易落得“分紅沒有你,擔責衝在前”的悲慘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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