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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網上兼職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後獲取保候審

【承辦律師】徐權峯律師,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黨總支副書記、總所支部書記、一級合夥人

大學生網上兼職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後獲取保候審

                       韋志聰律師,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罪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辦案機關】某縣公安局

【當事人】曾某

【事實與情況】曾某在大學期間做兼職,被不法分子利誘,讓其通過網絡幫助上家在網上協助他人購買彩票等進行違法行為,並從中獲利。案發時,偵查機關認為曾某通過發展數名下線轉賣微信號上千個,獲利近十萬元,造成他人損失近750萬元。2020年5月14日被M縣公安局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刑事拘留。

【案件審理、辯護經過】2020年6月16日,徐權峯、韋志聰兩位律師接受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擔任涉嫌曾某的辯護人。接受指派後立即前往皖南M縣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聽取曾某的辯解與陳述。

會見後得知案件已經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但是根據曾某陳述的案件事實,兩位律師認為其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條件。會見結束後,兩位律師立即前往某縣檢察院聯繫承辦檢察官,當面提出案件不予批捕的理由以及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見書,並希望檢察官能夠在報檢察院上會討論時,表明辯護人的觀點,作出決定前能夠認真考慮辯護人提交的意見以及聽取曾某的辯解,並對其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

在檢察院作出決定前,兩位律師又兩次前往檢察院,向檢察官當面提交意見並多次電話溝通,最終辦案機關綜合考量之後採納辯護人的觀點,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對曾某變更為取保候審

【結果】2020年6月19日,M縣公安局對曾某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M縣看守所當日釋放曾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