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標準的計算年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標準的計算年限是多久?
傷殘賠償金的計算期限為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公式是怎麼樣的?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注:傷殘係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是傷殘的等級。
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説“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係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係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三、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是怎麼樣的?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
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事故導致受害方傷殘的,那麼是需要支付一筆傷殘賠償金,但在計算時就會按當地的平均收入,以及還有受害方的年齡來進行合理計算,年齡越小所存在的賠償金就會越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全實際情況業,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
經濟性裁員賠償金是n嗎
一、經濟性裁員賠償金是n嗎用人單位裁員,如果是依法裁員,支付N即可;符合《勞動合同法》40條的,再1;如果用人單位裁員屬於違法解除,支付2N。N是經濟補償金,2N是賠償金,賠償金是違法解除的賠償金,1是代通知金,是合法解除依據《勞動合同法》40條的才有1,不存在支付了違法的...
-
工作失誤造成單位損失能不能扣發工資
一、工作失誤造成單位損失能不能扣發工資工作失誤造成單位損失能不能扣發工資,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扣發勞動者的工資,否則即侵犯了勞動者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但是,這並不是説用人單位就不能扣發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
-
勞動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一、勞動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應該怎麼賠償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確定,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賠償金,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後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
-
在勞動爭議解決過程中
在勞動爭議解決過程中,提出自己主張的當事人有舉證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