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開庭原告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開庭原告注意事項是什麼?
交通事故開庭原告的注意事項就是必須要準備好充足的證據並且遵守法庭的紀律。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交通事故中原告主張賠償損失,要舉證證明損失的證據。原告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因交通事故致殘的賠償項目除上述以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必要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死亡的情況下還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處理事故人員誤工費等。因交通事故財產受損損失的還可以主張財產損失。每項費用需要準備下列證據材料:
(一)、基本的證據材料:
1、原告身份證複印件;
2、若受害人死亡需要提供近親屬的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如近親屬與死者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要提供公安機關的户籍證明;
3、事故認定書;
4、對方司機的駕駛證、行駛證、保單。
(二)、主張每項費用的證據:
1、病例、病例證明書、醫療費發票、用藥明細、門診費收據:主要證明住院天數,來主張護理費(若護理人員工資高於居民服務業平均工資110元/天,需要提供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花費的醫療費,以及誤工天數(沒有構成傷殘的情況下的誤工天數)。
2、傷殘鑑定報告:主張殘疾賠償金、後續治療費(需要二次手術的情況下)精神撫慰金、鑑定費。
3、護理依賴鑑定報告:若傷情比較嚴重,如植物人、雙腿截肢等情形還可以主張定殘後的護理費。
4、被撫養人的相關材料:户口本、户籍證明。如被撫養人是成年人的需要提供無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證明。如受害人是農村户口按城鎮户口標準主張被撫養人生活費的還需提供在城鎮居民、工作的證明如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勞動合同等儘量詳細。5、勞動合同、工資條、停發工資證明,月工資超過3500元最好能提供完税證明:主張誤工費。
6、鑑定費發票:主張鑑定費。
7、住院期間家屬的交通費、住宿費發票:主張交通費、住宿費
8、財產損失鑑定報告、保險公司定損單、原始購買發票:主張財產損失。
9、車輛停運損失鑑定報告:若車輛屬於營運車輛還可以主張停運期間的停運損失。
法庭上要聽從審判長的安排和指揮,該發言時發言,該回答時回答,尊重法庭,不得侮辱、攻擊法庭人員。
交通事故而引發的糾紛如果不能及時在規定時間裏協商好關於賠償和責任的問題的話,必然就會直接鬧到法庭並要求法院來維持事故的公道,但是作為提出很多請求的原告來説並不是跟法官訴説就足夠的,要是想要法官相信自己的話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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