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呢?
保險理賠律師解答2.57W
律師解析: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同為夫妻一方,離婚時處於保險期內,投保人不願意繼續投保的,保險人退還的保險單現金價值部分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投保人選擇繼續投保的,投保人應當支付保險單現金價值的一半給另一方。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被保險人依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獲得的具有人身性質的保險金,或者夫妻一方作為受益人依據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個人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依據以生存到一定年齡為給付條件的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民法典,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被保險人依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獲得的具有人身性質的保險金,或者夫妻一方作為受益人依據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個人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依據以生存到一定年齡為給付條件的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民法典,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自殺後,保險公司會給理賠嗎
自殺屬於人身保險合同中的除外責任範圍。如果是簽訂的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滿二年後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公司會賠償,反之不滿兩年的,則不會賠償。【法律依據】《保險法》第44條,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
-
保險權益轉讓是什麼意思
保險權益轉讓是指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對保險標的的損失履行了賠償義務之後,依法從被保險人那裏取得的追償權和所有權。權益轉讓代位賠償和委付兩方面的內容,代位賠償就是如保險損失是由第三者引起的,被保險人根據有關侵權行為的法律、合同或政府法令,有權從第三者那...
-
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一定免責嗎
律師解析: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也不是都有效的,保險合同如果是約定的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無效,其餘情況一般是有效的。簽訂保險合同時應該認真審查合同內容,免責條款如果不符合...
-
指定受益人為夫妻一方的保險利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析: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險人死亡後,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