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單位都可以構成本罪而成爲本罪主體。
(二)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行爲人不知道屬珍貴動物及其製品或雖知道爲珍貴動物及其製品但卻不知道爲國家禁止進出口,即使有走私的客觀行爲,亦不能構成本罪。至於其目的,既可以是爲了非法牟利,也可以是其他目的,但這不會影響本罪成立。
(三)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禁止進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對象則是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所謂珍貴動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稀有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其不僅包括具有重要觀賞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經濟價值以及對生態環境具有重大意義的珍貴野生動物,亦包括品種數量稀少、瀕危絕跡的瀕危野生動物。既可以是我國特產的,亦可以是雖不屬於我國特產但已在世界上列爲珍稀瀕危種類的動物。根據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動物分爲一級保護動物和二級保護動物。再根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屬於珍貴動物的有256個種或種類,如大熊貓、金絲猴、獼猴、文昌魚、白脣鹿、揚子鱷、丹頂鶴、天鵝、野駱駝等。至於珍貴動物製品,是指珍貴動物皮、毛、骨等製成品。上述珍貴動物及其製品還必須爲國家禁止進出口,才能成爲本罪對象。否則,雖爲珍貴動物及其製品,但不爲國家禁止進出口,即使有走私行爲,亦不能構成本罪。
(四)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爲。其行爲方式與走私武器、彈藥罪的行爲大體一致,具體可參見走私武器、彈藥罪的有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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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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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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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廢物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海關監管制度和國家禁止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進境的制度。犯罪對象是“廢物”。這裏講的廢物不是一般廢物,而是特指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二)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海關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逃避海關監管,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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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與偷稅罪的區別偷稅罪是指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違反稅收法律、法規,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或者其他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者已扣、已納稅款,數額較大,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行爲。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也存在偷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