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核材料罪的認定
走私罪7.11K
1、本罪走私的對象限於核材料。核材料是核燃料、核燃料產物和核聚變材料的統稱,最常見的如鈾、鈈等可發生原子核裂變或聚變的放射性材料。核材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但不包括含鈾、鈈等元素的原礦石。
2、本罪走私行爲的具體表現與走私武器、彈藥罪完全相同,也有三種,行爲人只要有其中之一即可。
3、走私核武器的,不構成本罪,而應當以走私武器、彈藥罪定罪處罰。
4、本罪與非法買賣、運輸危險物質罪的區別主要有兩點:
(1)對象範圍不同。本罪限於核材料,而後者還包括核材料以外的其他危險物質;
(2)後者不包括將核材料運輸進出境,也不包括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運輸、買賣核材料以及直接向走私人收購核材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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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文物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理,具體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犯罪對象是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謂文物,是指遺存於社會、埋藏於地下、水下具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人類的歷史文化遺物。根據《文物保護法》第2條的規定,文物具體包括:(1)具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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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文物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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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立案標準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追訴:(一)走私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五株以上不滿二十五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十株以上不滿五十株,或者珍稀植物、珍稀植物製品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二)走私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或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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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核材料罪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附件核出口管制清單第一部分:核材料核材料系指源材料和特種可裂變材料。 其中: 1.源材料系指天然鈾、貧化鈾和釷,呈金屬、合金、化合物或濃縮物形態的上述各種材料。 但不包括: (1)政府確信僅用於非核活動的源材料; (2)在12個月期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