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量刑標準
1、對犯受賄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3、犯本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4、犯本罪,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5、索賄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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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罪概念
行賄罪是指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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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侵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 2、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 3、客觀方面:表現爲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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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高檢發釋字[1999]2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三)受賄案(第385條、第386條,第388條,第163條第3款,第184條第2款)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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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認定
一、認定某一挪用公款行爲,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時,要把握以下幾點:1、考察行爲人是否屬於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範圍。如果缺少上述三個條件之一,該行爲人也不能成爲挪用公款罪的主體。至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範圍,要嚴格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