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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立案標準
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罪2.67W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僞劣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
(二) 僞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 僞劣產品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將已銷售金額乘以三倍後,與尚未銷售的僞劣產品貨值金額合計十五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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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僞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之主體。(二)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內容表現爲三種形式,一是故意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二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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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概念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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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劣藥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十八條規定: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本條規定的“劣藥”,是指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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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十六條[生產、銷售僞劣產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僞劣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