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該在什麼時候申請強制執行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2.85W
《民事訴訟法》按照法律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爲二年,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或者規定履行的最後一日起算,即申請時效爲二年。
《行政強制法》第九條 行政法規不可以設定的行政強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凍結存款、匯款的強制措施及其他應當由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法律未作明確規定的,可以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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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完畢後發現依據的文書有錯誤怎麼辦
這時可以進行執行迴轉,它指的是執行完畢後,由於法定的原因將已經被執行的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返還給被執行人。這裏的“法定的原因”有兩種:第一,如果據以執行的裁定、判決或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法院撤銷的,對已經執行的財產法院應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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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後多久下達判決書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民事案件,開庭之後一般是兩個月內會出判決書。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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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期限多少天
期限是六個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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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爲判決有誤當事人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當事人認爲判決確有錯誤,可以透過申訴途徑啓動審判監督程序維護自身權益。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此外,該法第24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