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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款被部分扣留,村委會是否有權這麼做?

補償款被部分扣留,村委會是否有權這麼做?

經常接聽到很多諮詢問,村委會是否有權扣留村民的徵地補償款,很多農民朋友也反映,自己的補償款在收到前就被村委會拿去一半,甚至多半。那麼,村委會究竟有沒有權利扣留村民的補償款?我們透過下面5個小問題來了解。

1.村民收到的補償款主要由哪幾部分構成?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可知,補償款主要由“住房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等幾種費用組成。

2、村委會是否有權扣留補償款?如果有權,具體扣留的是哪種補償?

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可知,村委會有權扣留部分補償款,主要的扣留款項爲土地補償費。

3、土地補償費的扣留比例是多少?

由於各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實際情況的不同,各省市對村委會扣留土地補償款的比例規定也存在着差異。但大多數省市規定的比例在10%~30%之間,具體比例可透過查詢當地相關規定了解。

4、村委會扣留土地補償款的法定程序

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以及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可知,村民徵地補償款的分配、使用需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後由村委會將徵地補償費用的收支分配情況進行村務公開,此外,村委會和村務監督機構還應就徵地補償費用的使用及分配方案建立村務檔案。

5、村委會扣留補償款較多,村民該如何維權?

向村委會要求村務公開,瞭解土地補償款的扣留比例,看是否符合當地規定,如果村委會拒絕公開土地補償費用的收支分配情況,還可以向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申訴,如果土地情況複雜或是申訴得不到解決,建議儘快諮詢專業律師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