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可以怎樣處理債務糾紛案件
在債權債務關係中,因種種原因都會引起債務糾紛的發生,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無法和平協商解決債務糾紛,就要考慮打官司的方式來維權。具體來講,打官司可以怎樣處理債務糾紛案件呢?在打官司的過程中,債權方對於債務糾紛案件如何舉證纔對自己有利?對於這些問題,下文中將一一爲您解答。
一、打官司可以怎樣處理債務糾紛案件
打債務糾紛官司即進行債務糾紛訴訟。訴訟是解決債務糾紛的重要手段,且最終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不到萬不得已,相信誰也不願意走到訴訟這一步,但如果有必要,債權人應該如何進行債務糾紛訴訟呢?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將爲您詳細解答。
1、訴前準備
首先,要確認債務人提出的履行異議已經解決,避免在法庭上面臨債務人的有關抗辯。其次,要確認債務人有足夠資產清償債務,否則即使獲得有利於自己的判決也無法執行。同時,應在律師的協助下,取得充分的證據,包括債務人的準確資料。
2、訴訟保全
對被告的動產或不動產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是保證判決能夠迅速執行的重要方式。
3、訴訟成本
法律訴訟的成本主要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兩部分。訴訟費是交給法院的費用,若完全勝訴,則由被告承擔;若敗訴,則由原告承擔;若各有勝負,則分別由雙方分擔。律師費是交給律師的費用。律師費一般由本方承擔,但也有部分案件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4、判決的執行
判決執行難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人民法院的很多判決都不能得到及時的執行,很多判決甚至被束之高閣。主要原因包括執行力度不夠、公民和企業對法院判決淡漠、地方保護主義、債務人沒有足夠的資產、債務人在境外等。如果債務人無視法院判決,仍然不付款,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保證判決能夠得到強制執行,債權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債務人在何地擁有動產或不動產。
二、債務糾紛案件如何舉證
債務糾紛案件中,債權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提供證據資料進行舉證:
1、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債權人應提供借貸合同、借貸憑證、借貸雙方交付錢款的有關憑證。
2、借貸案件,原告應提供書面借據(借款數額、交付地點、時間、借款用途、歸還日期、利息約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3、借貸關係是否合法,債權人應提供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4、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人應先提供有關部門關於下落不明的證明,並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
5、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利息的,應提供雙方關於支付利息的約定證明;原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當提供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6、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原告應提供有關擔保的證據,以及擔保人姓名、住址。
7、個人以合夥組織名義借款,債權人應提供個人以合夥組織名義借款的事實依據,借款亦應提出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證據。
生活中,相信不少債權人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選擇打官司這一方式來解決糾紛,實現債權。但如果債務人態度惡劣,且有逃債的趨勢,那麼債權人就要及時行使訴訟的權利,收集好有關的證據資料,並調查清楚債務人的資產狀況,防止債務人逃債。在此過程中,身爲債權方,如果您有遇到任何問題,都不妨向債權債務律師諮詢解決,由他們透過專業的知識和豐富的經驗來爲您選擇最有效的解決方案,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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