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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錢不還也不出庭怎麼辦?

一、別人欠錢不還也不出庭怎麼辦?

別人欠錢不還也不出庭怎麼辦?

法院可以傳喚對方當事人出庭,傳喚一次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可以缺席判決:

1.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因此,如果本訴原告不出庭或退庭按撤訴處理,本訴被告提出反訴,人民法院對反訴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3.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後,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4.無民事行爲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屬被告方,可以缺席判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的清償】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起訴流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三、上訴不到怎麼處理

1、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透過以下三條途徑追計欠款。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

2、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爲債權人清償債務。

綜上所述,無力償還借款的,經協商債務人可以分期償還,債務人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債務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還錢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內審結。

標籤:出庭 欠錢